
我一直都覺得會唱歌的人真好。
尤其是在開始填一些基本資料與 KTV 興起之後。
每次填到「才藝」這一欄,我都得停筆好久,然而最後交出去還不是空白的。
像我們這種只會搞笑耍寶的諧星,總不能把搞笑當專長才藝吧?或是說很會敎小孩跟我一起搞笑?要叫我表演說笑話也要看聽的人有沒有慧根呢!
愛唱歌可以是興趣或嗜好,但如果填在才藝這一項,你還得要真的「很會」唱歌才行。我的擇偶條件裡有一項是:可以兩人共赴 KTV 歡唱而彼此不覺得彆扭(只有我們兩個人)。大概是我太了解自己的歌聲,所以才會有這一條。如果妳光是在另一半面前唱歌就覺得害羞或丟臉,那我又不是神仙,誰不會放屁拉屎摳腳剔牙啊?那還要不要在一起啊?
最近那麼流行歌唱比賽,我倒是不太有興趣。可能跟我很「視覺系」有關。本人的順序是這樣:我喜歡的音樂常常是先不經意聽到了,連歌名都不知道,然後才去查,誰唱的啥歌名的。萬一我是先看到一個醜男或醜女唱歌,就算真的評審都給他很高分,我想我也不會喜歡。不過我這個人是很實在的,不會因為真的喜歡誰的歌聲就盲目的連外表也推崇,歌聲歸歌聲,長相歸長相,性格歸性格。性格還排在長相之前,很醜的人我不一定不喜歡,但是性格不好的人我絕對不會喜歡。
年輕的時候傻傻的光會聽流行歌,一來沒錢二來沒閒 (大學前都是上課考試補習,大學時都是作業作品約會。),頗不以為意,自己哼哼唱唱算了,工作後每天上班開店十幾件事裡第一項就是開音樂,培養工作氣氛(美其名一下嘛,誰不知道每天開店都慌張的要命,沒有遲到都嫌時間不夠從容準備了,還得準時展開工作笑容迎接早起的客人哪!),不知不覺間受到爵士樂的薰陶,開店的好處是:可以選自己比較愛的那片音樂(節慶的時候沒辦法,非得 X' mas 不可。)。
一邊工作一邊聽自己喜愛的音樂,是幸福的。很久之後才發現,唱爵士樂的,幾乎都是黑人阿伯,Louis Armstrong 、Nat King Cole,就算是女生,像Ella Fitzgerald、Aretha Franklin 聲音也很低沉渾厚(跟身材噸位不知道有沒有關係?),要不是有買專輯來聽,在店裡還真沒仔細去聽哪一首是女聲呢!我覺得爵士樂很平民,誰都會喜歡,又有氣氛,隨便喝個立頓茶包還是三合一咖啡,只要聽著爵士樂好像不用 WEDGWOOD 都可以高級起來。
哈日看日劇,也愛日本的流行音樂。日劇裡的音樂沒有台版連續劇那麼土氣,很多也不一定用日文歌,聽起來就很舒服。早期很多流行歌的曲都是日本曲,桑田佳祐這個名字大家都不陌生,可是前兩年我聽到這首歌 ─ 「愛と欲望の日々」立刻跑去買了專輯(這首歌我一直找不到MV,是大河劇大奧的主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