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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因為曾經歷過的那些事,讓我突然會感傷起來,自己血濃於水的親人,可以在大吵過後莫名奇妙的和好,但是其他關係的人可能很難沒有留下疙瘩就復原。偶爾會想起我的許多朋友,有他們的好,也有曾討厭他們的時候,對我來說都一樣的珍貴,要怎麼講那種感覺?我覺得我應該算是愛他們吧?那一種愛跟喜歡我不會形容,跟對孩子、對先生、對家人那種不一樣。


從高中畢業開始不間斷的打工,除了金錢,我學到的其實更多,得到的也是。通常我一開始都是不說話的,光會笑→因此總是在做服務業。認識結交了很多朋友,還有在聯絡的,都算的上是很好的朋友,每個朋友可能都有他們各自討人厭的地方,但也有讓我愛他們的地方,有時候會覺得他們欠揍死了,有時候卻又會覺得愛死他們不管是誰都想給他們來個抱抱。當他們成功我也會跟著開心,看到他們各自在部落格傾訴煩惱與壓力時,也會覺得很心疼,想要勸勸他們不要給自己太大的壓力,放開心胸,我是不是太清閒了?怎麼還有閒工夫去煩惱別人的煩惱?

我想我實在是太理性了,可以把愛、喜歡、欣賞分的那麼清楚,要是用在購物上應該可以幫我省下一大筆錢。我有時候覺得自己真的很雞婆,看遍了大家的部落格還看到朋友的朋友那邊去,這種個性到底是怎麼養成的我真的相當納悶?未免太過於關心他人了吧?但就是不由自主耶!對於別人的生活都很好奇,問題從來不會少於3個,別人的事都記的很清,聽過至少都會有印象,有時還可以糾正我老公,那個朋友的誰不是在作啥作啥嗎?到底是你的朋友還是我的朋友啊?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是博愛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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