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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整理櫃子的時候,把這個鑰匙圈拿出來用了!



這一個,是我當年剛生完點子,送給她老爹的生日禮物。


因為愛把鑰匙圈掛在褲腰環上的水電工習性不改,又嫌棄現在的鑰匙環難用,於是我就把它拿出來了。雖說本來希望可以用它來掛上自己家門的鑰匙,或是自己新車的鑰匙,但是東西免不了買了就是得用的,不是嗎?突然覺得萬一哪天我怎麼了,用不上它了該怎麼辦是好?

我常常老是總是很會「買っておく」,以日文老師的台語解釋就是「買起來放」,這句也變成我跟老妹逛街的常用語,總有一天會穿會用的好東西,買!可是真的要用好像又有那麼一點捨不得。買來了我又不用它,它們可能都躲在袋子裏面哭泣吧!今天聽到哭聲,把它救出來了!

東西可以買,有用就不是浪費,不要再當寶爹爹小姐了,盡情地穿吧,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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