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實不是一個勤勞的人,更具體的說,我根本就是一個超級懶惰的人。

 

 

大學時剛有網路,同學都在瘋BBS交網友,我大概交了2、3個之後就放棄,因為對每個新認識的人都要重新聊一次一樣的話題實在是太累了,然後我就覺得,其實交網友還蠻無趣的,為什麼有人那麼熱衷呢?

而且我根本就是一個超級討厭跑步的人!因為從小經常被說:ㄟ妳腿這麼長怎麼跑不快啊!(內心OS:關你什麼事?)所以連我自己都沒有想到我會變成一個可以持續天天運動30分鐘的人。

我覺得自己沒有比較厲害,也不是特別有毅力與決心,簡單的來說就是要不要而已。一股「妳想不想要改變自己?」的念頭,僅此而已。

前年11月我和某人一起去參加學校辦的親職講座,因為主講人是我非常喜歡的心理師,所以我力邀某人和我一起去聽。席間老師有提到關於21天養成一個好習慣這件事:「行為心理學研究表明:21天以上的重複會形成習慣;90天的重複會形成穩定的習慣。一個習慣的養成,至少必須持續21天,但是若妳想要穩定的維持住這個習慣,至少需要三個月。」我大約記得老師當時是這麼說的,但習慣的主題是對孩子教養的態度,以及讓孩子養成自然而然的好習慣。

不過就在那個moment,我突然覺得想要給自己一個挑戰,我實在是個太太容易半途而廢的人,應該要利用這次的機會來做個實驗,當時我斷斷續續地有在跑步<註1>,FB上有幾位朋友也經常互相鼓勵,於是我決定要用「每天跑30分鐘」這件事情來以身試法。

又因為我太瞭解自己,所以我一定要記錄在大家都看得到的地方,所幸現在各項運動相關程式都很發達,所以我開始了我的挑戰。這本來只是我個人的小小挑戰,當時我完全沒想到未來可能會有的改變。

跑到DAY21的時候,還沒什麼感覺,離我設定100天的目標都不到一半,DAY51之後,我用像是倒數一樣的方式渡過之後的日子,沒想到DAY100之後我居然不想停下來了!

這當中的變化讓我體悟很多。

 

我不想放棄

 

數字越積越大,我越不想放棄,我越想要繼續,因為這對我來說是一種成就。我沒有挪開或是減少任何一項平時要做的事,而是強行增加了30分鐘的運動時間,前100天期間我盡量維持住每一天都做到,即使當中真的有些日子時間非常擠,我嘴裡對著某人說我好累,他說:那今天就休息吧。但我意識到這不是我想聽到的,不能沉溺在這種蜜語裡,還是換衣服出門了。

後來我領略到,孩子的學習也是一樣,如果這100天,是我們以前聯考倒數的100天,那麼如果孩子說累,我絕不能叫他休息,以我的經驗,當時我最需要的是支持,一點點、小小的就可以。叫我休息是藐視我這麼多天以來的努力,只要一點點時間的陪伴,一個擁抱或是一句鼓勵,我就有力量撐下去。

 

安排時間

 

漸漸地我開始練習安排自己的時間。運動30分鐘不是只要30分鐘就好,包括出門、熱身、緩衝、拉筋、換衣甚至是沖澡等等,大概也要4、50分鐘,我盤算一天當中該把這時間安插在哪邊,慢慢地我學會偷時間,在這件事和那件事中間偷時間來運動,還沒去動就躺在床上看電視有莫名的罪惡感,也開始享受流汗後的暢快感。在運動的30分鐘裡我偶而放空、偶而想事情、偶而創作歌詞,在跑步機上我的腦袋還是在轉。

 

持續下訂單

 

初期挑戰到一半時,為了鼓勵自己,我砸了大錢買壓縮褲,而且居然還連某人的一起買!直到現在我也遲遲沒有再買第二件,因為真的非常不便宜。當我體會到這些改變時,我其實很希望某人可以和我一起,但又不想用逼迫的方式,所以我買起來等,等他想要,就可以跟我一起。沒想到,心裡話又被宇宙聽到!!某人去年報名了公司健康樂活減重課程,然後和我一樣因為持續下去而停不下來了。從我買褲子到拿給他,大概等了快要整整一年。(因為我為了要鞭策自己和某人,絕對不買M號以上的尺寸,等到他瘦到可以穿,已經是一年之後的事了。)

 

切忌貪心

 

我的目標很簡單只有運動30分鐘而已。但是幾個禮拜過後婆婆說我是不是瘦了,或是久久見面的朋友問我是不是瘦了,剛開始其實沒有耶。如果有體態上的改變,大概也是因為體脂的關係,我不敢說運動半年後其實體重也差不到2公斤,免得大家都不動了,哈哈哈哈哈哈!不過我本來就沒設定要瘦啊,所以這算是額外的bonus,流汗後的神清氣爽,某人的跟進都算是多賺到的啊,一開始只是單純想要減輕多吃變胖的罪惡感而已,到後來調整飲食,多動才能吃多一點嘛!

所以不要貪心,一開始目標小小的就好。

 

改變必需出於自願

 

為了自己而改變是重點。改變必須是有意識地進行,對於成人來說。沒有人比你更有資格評論你的人生,認識自己瞭解自己,明確地知道自己要什麼是非常重要的,在這當中,我也學習尊重他人不改變的意願與選擇,我可以等待。

改變別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我決定從改變自己開始。也許是潛移默化的力量,讓某人其實也不知道為什麼地跟上我的腳步,無論這個變化有多小,願意改變本身就是一件好事。

 

另外要感謝每一位在我無聊的FB運動日誌上按讚的朋友、回文給我的朋友,因為有你們每一個小小的讚,我才可以一直走下去、動下去。真的非常謝謝大家。這篇本來DAY100要發,後來想想100天不夠偉大,接著挑戰DAY365,完成365以後還是不想停,卻一直沒有時間寫,加上某人的加入,所以延宕至今。像我這麼懶惰也可以有一滴滴小小成就,因此記錄在我的blog上,以資鼓勵,哈哈哈!

現在我很喜歡我忙碌的生活,覺得自己可以迎向更多的挑戰不會畏懼,只不過是一個每天小小30分鐘的嘗試,改變了我自己也讓身邊的人有正向的改變,人生哪,有時候妳想要什麼不能只是坐在那邊等著別人給,只消一點小小的改變,妳會得到的超出妳預期的多更多!!

 

瞭解妳自己,改變妳自己,如果妳想要,妳就一定可以!與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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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與其說是跑步,其實我是快走,因為討厭跑步,但是聽瑜珈老師說快走相較於跑步比較不易有運動傷害,又是最方便的運動,所以我以此作為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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