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好,這篇文章不是要來拼選票的,有藍色綠色先入為主觀念的人趕快點回上一頁,否則請立即關閉視窗。我實在搞不懂現在的台灣人怎會如此膚淺,如此色盲?眼中只有藍綠,難道這世界上沒別的顏色了嗎?P.S. 我從沒支持過三隻小豬裡的豬大哥老杜,請別為我預設立場!

故事是這樣的:極少看報紙的本人前幾天看到報紙的頭版大標題寫著:「法院判決:老師有權搜書包」好奇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才看了下去,不看還好,一看簡直一肚子火,直衝腦門。

事情是這樣的:台北市螢橋國中老師(男的老師),升旗時搜學生書包查違禁品,遭陳姓女學生及陳父以侵犯隱私權為由求償一百萬元,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老師為維護校園秩序與學生安全搜書包,屬行使教師「生活指導權」裁量範圍,符合比例原則,若真侵害學生權利,也可「阻卻違法」,判老師不必賠償。

判決書指出:雷老師為螢橋國中某班導師,陳女九十五年就讀該班時,雷帶著五名學生搜學生書包查違禁品,當時學校禁止學生帶手機,但陳女書包被查出手機。陳女及陳父主張,雷某未經學生及家長同意即搜書包,侵害隱私權。

雷老師主張:當時是為了配合執行台北市教育局「春暉專案」,了解有無違禁品進入學校,且目前幫派及毒品入侵校園事件層出不窮,他針對學生安全相關事項進行預防性檢查,出於公益目的,屬於合理管教範圍,且陳女未因帶手機遭到任何責罰,並未侵害學生權益。(以上皆節錄自報導內容)

有興趣的人可以自行去查這篇新聞。這篇後續報導還有:人本教育基金會大呼這項判決「太離譜」,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也認為不可思議。教育部主秘莊國榮則說:「法官對於人權保護要學習的地方實在很多!」全家盟新任理事長謝國清認為:「法院判決的太奇怪了!」他認為,老師就算是基於維護校園安全等種種理由,懷疑學生身上有什麼不該帶的物品,也必須經由家長同意才能執行搜查,法官的判決不能保護小朋友基本人權及隱私權,會讓家長們感到很憂心。

這是什麼話?那麼十幾二十年前我們唸書的時候,我們有沒有人權隱私權?老師體罰考試考不到標準少一分打一下什麼時候上過報紙頭條新聞快報?

這些家長、會長、理事長是不是頭殼裝屎?

自己若沒做好基本家庭教育的家長,根本沒有資格批評老師。這年頭的混亂,大家會說要從教育做起,教育的更根本就是家庭教育。如果父母自己沒有認清這樣的事實,實在沒有資格為人父母,更加遑論教育。

小學的時候,我連段考國語99分都被老師叫過去打一下,老師說:這一下是處罰妳太過粗心,本來可以考100分的,為什麼只拿到99分呢?(因為漏了一個逗號。)當時覺得很委屈,很想哭,有些人連99分都考不到,為什麼我考99分卻還要被打呢?長大以後才知道老師的苦心,老師希望我不只是考試,任何事情都要盡力,能力既然可及,為什麼不做到最好,要留個遺珠之憾呢?但是當時我老母跟老頭都沒有告老師。

國中的時候,訓導主任一男一女,都兇的不得了,女的大家叫她必雕,專治國中小太妹。那時候的導師叫柳丁,趁著升旗,體育課搜書包,別說煙或是危險的小刀這些,光是漫畫、小說、電玩,卡帶,就足以罪證確鑿,判定這些屬於違禁品,可能記上警告或是小過,也從沒見誰的家長來跟必雕、柳丁理論,反而會有家長憂心忡忡的來向老師道歉。必雕柳丁她們也從不曾挨告。

高三念了一個更加變態的學校,居然規定男生女生在走廊上不能講話,放學同路坐校車也要出了校門才能交談。即使在班上,每個下課跟我聊天的男生最後都被導師叫到後面去訓話?甚至教務主任叫我去,跟我說:妳不念書,不要影響其他同學唸書。瞎密啊,我是有這麼美喔?美到可以迷惑其他同學嗎?我怎麼不知道?我深深覺得自己被污辱了被污衊了,別人要不要唸書哪是我可以影響的?我是有下蠱放符嗎?還是有魔法超能力?可是我也沒有告他。

這些時候,我的人權在哪裡?難道六年級生是沒有人權的嗎?是七年級出生以後才開始有人權這回事的嗎?

這年頭的人,動不動就說:「我告你喔!」「法院見!」都是很荒謬的事。

我不是認為當老師就可以任意搜查學生書包,但若以這整個描述看來,根本就是一件很OK的事啊?況且怎麼就沒人提起這位同學違反校規攜帶的手機呢?這不是太奇怪了嗎?我想當老師的朋友看了這篇會很心寒吧!我幫妳們想到好方法,將來就「請」同學們把書包的東西全部放在桌上,老師就出一張嘴,邊看邊說:請把書包打開,拉開拉鍊,拿到桌面上。這樣總不會被告了吧!

現代人人人說生了小孩沒錢養,屁啦!你說沒力氣養我還信你一點,妳不要開賓士不要住豪宅不要吃鮑魚魚翅不要穿阿曼尼普拉達不要提LV不要唸雙語不要喝S-26不要包幫寶適不要去美國生拿美國公民,要養幾個有幾個,一克拉可以養一個小孩多久你知道嗎?重點是教育好嗎?生養責任雖大,但教養則更甚!

身邊的親朋好友陸陸續續開始當了爸爸媽媽,這些小朋友們裡頭,每次見面都會叫叔叔阿姨的,一隻手伸出來,1數完就沒了。是的,就1個。我們家點子呆Q也許不是最漂亮最帥最可愛最聰明,但肯定最會叫人。每次跟朋友、親戚的聚會,一定要來個叫人時間。回想以前小時候,逢年過節回去阿公家,一進門沒一會兒,我老母跟老頭就會說:叫人了沒?那個年代沒有什麼:「叫叔叔好不好?」這種事的,叫你叫人就叫人,沒什麼好不好的。同輩之間或許還會因為歲數差的少而沒大沒小的嬉鬧,但是長輩是一定要叫的。

這是最最基本的禮貌不是嗎?現代人人人都只想生一個捧在手掌心,家教要是不好,會說英文會算算術會彈鋼琴會拉小提琴會跳芭蕾是資優生那又如何?懂的稱呼別人是尊重他人的第一步不是嗎?無論這個人只是個路人陌生人還是家裡的親戚或父母的朋友。但是很多人居然都無所謂耶!

要讓小孩討人喜歡的方法無他,一是會叫人二是笑咪咪。教育要從基本做起,家庭教育是非常重要的一環,很多的觀念,做人的基本道理,小孩都是有樣學樣,只要你常說:「請,謝謝,對不起,不客氣。」小孩不必怎麼敎他就會跟著說。我們買東西時常常想到要幫別人準備一份,小孩自然也會跟著替他人著想。同理可證,只要你的車上有小孩,請絕對不要闖紅燈搶黃燈,也不要為了搶車位而跟別人吵架。父母守法,孩子就會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胡適說:「要怎麼收穫,先怎麼栽!」敎小孩就是這樣。

點子小時候,別人說:「媽媽很會敎。」我婆婆或許還會說:「是小孩本來就比較聰明好帶。」時間久了日子長了,她可能不再這麼覺得,小孩子有敎的確有差。或許天資聰穎,乖巧聽話,但是沒有人是生下來就會叫爸爸媽媽。會叫人的小孩帶出門就是比較有面子。

我不敢說自己很會敎(點子呆Q都非常皮,常被砸店的那幾位都知道,哈!),這條路非常長遠,路上要學習的事情還太多,我只是想要給我的孩子健康的人生觀,希望她們成為人見人愛的小孩,如此而已。不一定要做大官,做大事,賺大錢,出人頭地;也不一定非得是異性戀,長大趕快結婚生個金孫給我抱,順其自然就好。做自己喜歡的事,有上進心,日子過的快樂健康踏實就夠。錢再賺就有(只要你肯賺只是多少的差別),快樂稍縱即逝,命也只有一條,一口氣吸不上來就離開了,做人還要計較什麼?

我擔心將來點子呆Q問我:為什麼別人可以闖紅燈?為什麼別人可以不守法?我想我只能說:我可以敎好我的孩子告訴她們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但是我無法控制別人的父母該怎麼教育她們的孩子!

不能否認各行各業都會有些老鼠屎,但切莫因此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身邊當老師的朋友們個個都是熱誠地教學,我也非常佩服她們(家裡兩隻都搞不定了,還要顧整個班?),請就事論事好嗎?如果你的女兒要違反校規,那她就沒資格要求隱私權!要別人尊重妳之前,請先尊重妳自己!殺人犯殺人的時候有沒有想過被害人的人權?有沒有想過被害者家屬的人權?這些個人權團體都在爭取個什麼鬼?我不是證嚴法師,我沒有那麼偉大的情操,我只是個有血有眼淚的老百姓!

太替這位老師感到不值,因此氣憤地寫下這篇文章。難道這個班上其他被搜書包的同學都沒有隱私權嗎?她們也都提告了嗎?台灣病了,病源絕對不會只是陳水扁或者馬英九,教育病了,病源也絕對不會只是杜正勝(當然他會說出三隻小豬事件跟敎出那樣的兒子絕對是病的不輕!),你呢?要不要被感染應該是自己可以控制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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